|
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程序 为了严格履行发展党员工作的手续,保证发展党员质量,切实做到发展党员程序严谨、手续完备、材料齐全,现将发展党员工作的具体程序发给你们,请各基层党组织按此程序严格操作,把好发展党员工作的初审关。 一是要求入党的人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一般情况下,要求入党的人要向党组织正式递交书面申请书。 二是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一般先由党小组推荐,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决定后,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确定共青团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一般要经过团组织推荐。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后,及时填写《入党积极分子登记表》,报到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发放《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党支部指定人员按要求如实填写。 三是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做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教育。一般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考察,考察结果要记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写实表》。对于重点发展对象要每季度考察写实一次。 四是确定发展对象。对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在听取党小组、培养联系人和党内外群众意见的基础上,经党支部委员会(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大会)讨论同意,可以确定为发展对象。 五是对发展对象进行培养教育和审查。党组织要在对发展对象培养教育的基础上,适时进行短期集中培训。时间为五至七天(或不少于40个学时)。对发展对象还要进行政治审查。政审的主要内容是:对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直系亲属和与本人关系密切的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征求其所在社区意见。 六是预备党员的接收。在以上材料齐备后,送到上级组织部门进行预审。预审通过后,在本单位进行广泛公示,公示期限为七个工作日。公示没有不良反映或反映出的问题经核查不属实的,到组织部门领取《入党志愿书》。发展对象要认真填写入党志愿书。支委会要对发展对象填写的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情况进行严格审查,经集体讨论认为合格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党支部要及时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形成支部综合审查意见(内容包括本人政治历史情况、主要优缺点、是否具备党员标准、支部大会决议等)。将形成的全部材料报送区委组织部。区委组织部指派两名组织员对发展对象的入党申请书和有关材料进行审查,并到发展对象的单位或部门作进一步的考察。谈话人将谈话的情况和自己对发展对象能否入党的意见,如实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并向党委汇报。党委审批预备党员经集体讨论、表决决定。 七是预备党员的教育管理和转正。党组织应及时将上级党委批准的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通过党的组织生活和实际工作锻炼,对他们继续进行教育和考察。预备党员还要面对党旗进行入党宣誓。预备党员预备期满后,本人提出书面转正申请,党小组提出意见,党支部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党支部委员会审查,支部大会讨论、表决通过,将支部大会决议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报上级党委审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