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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宣联发[2006]5号
关于全区非公有制企业中
开展“五五”普法宣传教育活动的规划
各非国有企业单位:
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的领导和监督下,我区全面完成了“四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民的法律素质和全社会的经济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发挥了重要作用,为了适应建设社会主义新林区、构建和谐社会形势发展需要,根据中央、省、市、区“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市工商联开展《关于在全市非公有制企业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精神,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共同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九届八次全会及市委九届十七次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继续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全区非公有制企业管理者及全体员工的经济意识和法律素质,继续扎实推进依法治企工作,为促进全区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二、活动时间和对象
时间从2006年开始到2010年结束。对象是全区非公有制企业管理者及全体员工。
三、主要目标
适应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适应全区非公有制企业管理者及员工对法律知识的需求,巩固和发展民主法制建设成果,通过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法律意识,提高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企业管理者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增强非公有制企业内部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为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和建设法治友好、和谐友好、平安友好、活力友好奠定坚实的基础。
四、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教育是法制宣传教育的核心和精髓,要采取多种形式,利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努力提高全区非公有制企业管理者及员工的宣传意识。
(二)深入学习宣传与林区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契约自由、公平竞争、诚实守信等市场经济基础法律原则、制度的宣传教育,促进林区经济主体依法生产经营和管理。要大力提倡和学习宣传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要积极开展人口与资源、生态与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要开展森林资源管理和保护,生态示范区、生态功能区建设与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教育,积极推进生态立区战略的实施。要开展文化、体育及与奥林匹克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为文化和体育事业的发展特别是办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2009年世界大冬会服务。
(三)深入学习宣传与林区职工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要加强生态保护、林区安全生产、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救助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生态保护意识、安全生产意识和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意识。要普及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培养全社会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理念,促进形成有利于推进自主创新、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良好社会氛围。要大力开展资源型城市经济转型、林权制度改革、林业企业改制、城镇房屋拆迁、农村土地征用和承包林地流转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
(四)深入学习宣传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法律法规。围绕群众关心、反映强烈和危害社会严重的问题,深入开展以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农资,打击违规招标、假招标、转包和违法分包,打击偷税、漏税、非法减免税以及整顿木材流通市场、出版物市场、文化娱乐市场、信息网络市场等重点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维护市场经济秩序。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维护林区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法规教育,促进非公有制企业管理者及员工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负起责任。要加强守法观念的培养,增强依法参与管理企业事物的能力。要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宣传教育,引导企业管理者及员工依法表达自己的利益诉求,依法解决各种矛盾和纠纷。要开展治安和刑事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要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六)深入开展法制教育与企业法制实践相结合,继续进行依法治企。认真贯彻《友好区依法治区规划》,全面开展依法治企工作。要根据企业发展实际,制定依法治企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要结合“法律六进”,大力推进林区法制宣传教育进企业主题宣传活动,积极探索和推进依法治企的实践形式,深入开展基层民主法制示范企业创建活动。
五、几点要求
1、非公有制企业“五五”普法宣传教育实施步骤与全区“五五”普法规划的实施同步。
2、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区工商联将在适当时机举办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活动。
3、结合全区“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要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确保法制宣传教育取得实效。
4、全区各非公有制企业要结合实际,制定本企业“五五”普法教育活动规划,并将规划及时上报区工商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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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友好区委宣传部
友 好 区 司 法 局
友 好 区 工 商
2006年10月30日
友宣发(2006)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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