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友妇发[2008]1号 关于开展纪念第98个国际“三八”妇女节暨 和谐家庭创建总结表彰大会的通知
各基层妇联、妇委会: 两年来,全区各族各界妇女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十七大精神为指针,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新友好的伟大实践中做出了突出贡献,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了表彰先进,树立榜样,激励全区广大妇女为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区委决定于2008年“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前夕,评选表彰区“三八”红旗手、区“三八”红旗集体、“十佳教子好家长”、 50户“和谐家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区各族各界妇女和以女性为主体的单位,均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一、区“三八”红旗手条件: 1、热爱党、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 2、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和谐新林区的伟大实践中奋力拼搏、锐意进取、艰苦创业、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成绩突出。 (二)区“三八”红旗集体条件: 1、以女性为主的单位或组织。 2、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精神,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和良好的精神风貌,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锐意创新。 3、团结协作,积极进取,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取得突出成绩,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新林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具有典型示范作用。 (三)、和谐家庭评选条件: 1、以家庭成员的全面发展为基础,家庭成员之间、家庭与社会之间、家庭与自然之间相互和谐。 2、在家庭和社会努力营造尊老爱幼、平等和谐的家庭关系,团结互助、融洽相处的邻里关系,整洁舒适、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保护自然、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3、家庭生活质量和文明幸福程度较高。 注:此次和谐家庭评选,以在友好区和谐家庭创建活动中,各基层单位在2007年10月份之前推荐上报,经区妇联考察的和谐家庭为准。 (四)、“十佳教子好家长”评选条件: 积极参加区妇联在家庭道德教育活动中开展的“用我们的爱铸就孩子完美人生”的主题实践,在实践活动中广大家长注重在孩子道德成长中的示范作用,引导广大未成年人在生活上自立、学习上自强、思想上自信、行为上自律,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爱国主义情感,为促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做出应有的贡献。 注:此次“十佳好家长”的评选,以在区妇联在家庭道德教育活动中开展的“用我们的爱铸就孩子完美人生”的主题实践中,各基层单位在2007年10月份之前推荐上报家长的为准。 三、评选程序和要求 1、各单位要严格按条件进行评选,经推荐、审核后,填报先进个人、先进集体登记表(一式两份),简要事迹材料400字左右。同时上报1500左右的典型材料,事迹材料要实事求是,重点突出,内容充实。 2、务于1月15日之前将材料报区妇联,各单位上报名额为推荐名额,经区委考核后统一评定。各单位要慎重对待。联系电话:3298631、3298632 四、表彰与宣传方式 向区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颁发荣誉证书。2008年“三八节期间将通过区主要新闻媒体集中宣传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的先进事迹。 附件:1、友好区和谐家庭、十佳教子好家长 名额分配表 2、友好区“三八”红旗手推荐表 3、友好区“三八”红旗集体推荐表 4、友好区“十佳优秀好家长”推荐表 5、友好区“和谐家庭”推荐表 友好区妇女联合会 2008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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